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开始申报,敬请关注!
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继续开展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,有意参评特级管理会计师的人员,请关注以下事项及评审通知!
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委会)负责组织评审。评委会设总指导1人,主任1人,副主任1-2人,评委从中总协“管理会计百人专家库”中产生。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,负责评委会的日常行政与管理工作。
(一)申报材料
1.《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申请表》
2.特级送审作品(要求参见《评审办法》第19条)
3.学历证书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
(二)申报及推荐
1.中总协理事及直属会员,可直接申报;
2.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、中总协各分会和代表处,可推荐所属会员参评;
3.非会员参评需两位专家推荐,请参见中总协“管理会计百人专家库名单”。
(三)申报时间
2023年12月15日前
(四)参评费用
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
评审要求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(www.cacfo.com)/会员服务/特级管理会计师栏目中下载。
2024-01-17 14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