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开始申报,敬请关注!

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将继续开展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,有意参评特级管理会计师的人员,请关注以下事项及评审通知!

 
评审机制
 

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委会)负责组织评审。评委会设总指导1人,主任1人,副主任1-2人,评委从中总协“管理会计百人专家库”中产生。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,负责评委会的日常行政与管理工作。

 
评审条件
 
申请人应具备《评审办法》中要求的基本条件、任职资历及能力要求,申请人任职单位规模应达到《评审办法》中规定的条件。
 
(一)基本条件
1.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,无违反财经法规与纪律的行为;
2.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,良好社会诚信和职业道德;
3.精通财经法规、监管政策、会计准则、税收法律法规,熟练掌握财务管理、预算管理、成本管理、资金管理、绩效管理等知识。
 
(二)任职资历
1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具备财会类、经济类、管理类、统计类、计算机、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之一;
2.担任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总会计师,大型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及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的财务负责人。
 
(三)能力要求
1.宏观经济形势认知和判断能力
2.战略规划能力
3.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
4.优秀组织协调能力
5.突发事件处置能力
 
申报要求
 

(一)申报材料

1.《2023年度特级管理会计师申请表》

2.特级送审作品(要求参见《评审办法》第19条)

3.学历证书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

 

(二)申报及推荐

1.中总协理事及直属会员,可直接申报;

2.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、中总协各分会和代表处,可推荐所属会员参评;

3.非会员参评需两位专家推荐,请参见中总协“管理会计百人专家库名单”。

 

(三)申报时间

2023年12月15日前

 

(四)参评费用

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

评审要求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(www.cacfo.com)/会员服务/特级管理会计师栏目中下载。

 

联系电话:010-88191878 何老师
 
特级管理会计师颁证仪式
 

 

发布日期:2024-01-17 1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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